“心理學的定義:普遍使用的心理學定義包括三個要素: 2.1 行為:一切外顯、可觀察的言行舉止,如寫作業、吃飯、說話等等。 2.2. 心理歷程:內在的認知,如意識、記憶、邏輯推理、評斷等等;隱含的情緒活動與動機,如情感、態度、信仰、興趣等等。 2.3. 科學: 對事實的觀察思考與判斷,強調客觀、精確、實證、與可重覆,是一種態度。” --- 《超普通心理學》
1. 完全不同意 2. 3. 4. 5. 完全同意